法國提出提升建筑用木材制造業競爭力的三大途徑
法國農業與食品部研究與展望中心2019年5月消息:法國建筑用木材制造企業良莠不齊,面臨著來自國際市場及其他建筑材料的激烈競爭。在此背景之下,法國農業與食品部委托國家環境與農業科學研究所(Irstea)及法國木結構研究院(FCBA)就法國建筑用木材制造業發展前景開展研究,在查爾特勒和朗德-德-加斯科涅大區進行調研,于5月發布了題為《法國建筑用木材制造業競爭力??工業發展軌跡分析》報告,針對木質材料競爭力衰退問題,圍繞國家層面的商業銷售、進口率以及相對價格,行業層面的生產情況與薪資崗位就業率等多個競爭力指標進行追蹤,分析并提出了影響建筑用木材制造業競爭力的重要因素及推進產業發展的3大途徑。
建筑用木材制造業的生產活動包括建筑結構、木結構工藝、細木工板與設計等諸多領域。其中,木材制品加工行業生產的建筑材料包括:1)木材切鋸與刨平工藝產品,如地板用鋸材和薄板、護墻板用薄板、露臺用薄板、運輸用墊板、裝飾用線腳和木條;2)木結構和細木工板,如木結構、木骨墻、木窗、木門、木圍欄、木梯、農用木棚、木支架和防水材。工業制品加工行業生產的建筑材料包括:1)飾面板和芯板,如膠合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和中纖維貼面板材;2)鑲嵌木板,如層壓板。這些產品主要應用在建筑、PVC復合細木工板、地面與墻面裝飾工程以及木結構工程當中。
報告認為,建筑市場對于木材的需求是提升木材制造業競爭力的重要推動力。法國建筑用木材自2010年以來市場需求有所增加,這是因為木材更為頻繁地應用于非住宅建筑、房屋的擴建增層等建筑之中。然而,需求的增長在很大程度上會促進板材進口的增加,進一步助長貿易逆差。雖然近年來法國在軟木板材方面享有貿易順差,與主要歐洲競爭對手相比其進口率與價格競爭力有所提高,但定向刨花板及復合板材等建筑用木質材料則出現了貿易逆差。同時,木制品也面臨著來自其他材料及同類進口產品的競爭,比如木窗等傳統木材產品就面臨著來自PVC和鋁材的激烈競爭。
就業情況與崗位專業化程度也是影響建筑用木材制造業發展的重要因素。2008年以來法國建筑用木材制造業失業率顯著,法國境內除查爾特勒大區和朗德-德-加斯科涅大區以外,該產業在其他地區的就業率下降了13.3%,這主要由于生產業績不佳,最具活力且重要的生產活動有所停滯所致。而從對查爾特勒大區和朗德-德-加斯科涅大區在此領域的綜合指標研究分析可以發現,兩處地域在建筑用木材制造領域的就業趨勢與產業發展態勢具有明顯區別。2008-2015年查爾特勒大區就業率增長了2.1%,但朗德-德-加斯科涅大區就業率下降了4.6%。究其原因,崗位的專業化程度影響了兩個地域的產業發展。在查爾特勒,森林培育、鋸木和刨光工業、單板和纖維板制造業專業化崗位齊備帶動了產業鏈的完善,而朗德-德-加斯科涅所開展的森林培育、木材浸漬以及支持服務等這些專業化活動較為分散且產業鏈脆弱,更易受到經濟下行趨勢的影響。
建筑用木材市場環境不成熟也是阻礙該產業競爭力提升的原因之一。當前木質材料與其他競爭材料相比在價格上仍然缺乏競爭力,尤其是在首次購房者構成的利基市場中表現明顯。此外,中小型生產企業普遍分散、行業缺乏整合、消費者對木質材料用于建筑的認可度有限、建筑行業標準難以改變以及木材工業與建筑材料采購商缺乏對話等非價格因素也阻礙了建筑用木材或木料市場的發展。然而木材在建筑市場中依然存在巨大潛力,例如獨立住宅、單元住宅的翻新以及其他非住宅類建筑帶動木材需求的增長,仍能刺激加工企業規模的擴張以及上游(木材供應商)與下游(制材廠)的整合,促進產業鏈的完善與發展。此外,木質材料在保溫性能和便于拆解方面(預制建筑木材材料)具有優勢,只要將生產和運營成本整合在一起,木材就能展現更強的競爭力。
在此基礎上,報告提出了建筑用木材制造業提升競爭力的三大途徑:
一是提高地方資源利用率。由于法國建筑用木材制造業具有國內木材供應充足、傳統技藝成熟、森林采伐作業效率較高且合理的先天優勢,可考慮進一步調整上游結構,提升當地生產者的創新能力。同時,應重新評估地方林業產業經濟,允許實驗和創新措施,促進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經濟結構及木制產品工藝的現代化發展。借助行業協會的信譽,確保產品銷路,加強與周邊地域的協作。通過這一途徑,將有助于帶動就業率,促進農村區域產業繁榮,利用當地森林資源滿足市場需求。
二是恢復木材初級加工業活力。只有當初級加工生產環節發揮積極作用、彌補多年以來在國際競爭中形成的差距,才能恢復木材工業的競爭力。這就需要在生產力最高且工業化設施完備的核心區域打造大型鋸材廠集群。挖掘外部投資機會,例如借助生物經濟發展戰略擴大融資,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支持。發展多元化的工業用木質材料,追趕歐洲競爭對手的生產水平。
三是培育負責任建筑市場。各大建筑企業、建筑師以及相關公共部門需共同制定相關標準、培育公共市場。具體措施包括針對木材作為替代材料或混合建筑材料制定激勵政策,將木材應用于所有類型的建筑。同時,對于在結構性木材組裝方面具有專業化優勢的中小型企業,則需通過穩定進口或建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鋸材供應渠道,以對抗來自北歐林產工業的競爭。盡管采用這種途徑可能增加建筑用木材貿易逆差,但也能大大增加木材在建筑中的應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