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木材出口商為避免稅收趕出口 | |
緬甸議會已經確定出口和當地銷售的鋸材要繳納10%的特殊商品稅,這項稅收將于2017年4月1日生效。據悉,當地木材私營部門和林業部門正在討論要將哪些鋸材納入該項稅收。
仰光日報援引前木材協會秘書長話語,指出柚木本身是一個高價值樹種,因而柚木產品應該被視為高價值產品。他還指出,每立方柚木鋸材的價格應該遠高于每立方的柚木原木價格。 由于要實行收取特殊的商品稅,當地鋸材商,因此,在3月份爭相出口庫存的柚木。有緬甸木材出口商家表示,他們接受作為政府收入的新稅收,但同時希望當局能靈活執行稅收政策。 據報道,私人公司都面對著招工難和原木供應難的問題,加上這個新的稅收政策,一些外資工廠,被迫使考慮停止生產。 |